| 全国地理标志工作研讨会在新疆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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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商标网 更新时间:2008-1-9 13: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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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王众孚局长有关地理标志工作的重要批示,进一步推进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和保护工作,商标局于9月7日至8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召开了全国地理标志工作研讨会,来自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和一些农业企业的代表参加了研讨会。会上,总局李东生副局长作了题为《大力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工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尽职尽力》的书面讲话,商标局就地理标志的注册与保护作了专题发言,新疆、北京、天津、浙江、广西、吉林、山东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介绍了做好农产品商标注册与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经验,其他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提交了12份有关农产品商标注册与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书面交流材料。
总局李东生副局长指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在增加农民收入中能够发挥积极作用,做好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既非常重要又很有必要,并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吴仪副总理、王众孚局长的重要批示,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尽职尽力做好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为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做好地理标志保护工作,需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同时还要注意做到“三个准确界定”:准确界定申请地理标志保护的商品是否符合使用地理标志的条件;准确界定适用地理标志保护的商品范围;准确界定地理标志的专用权范围。在推进地理标志工作中,要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保证使用地理标志的产品特色和质量,防止盲目追求数量、忽视品质的行为,将工作重点放在保护地理标志和保存传统资源上,真正通过保护地理标志来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前往吐鲁番地区实地考察了“吐鲁番葡萄”地理标志,对吐鲁番葡萄生长的自然环境有了切身感受,加深了对地理标志的理解和认识。此外,会议还首次举办了地理标志农产品及特色农产品展示会,参展农产品达160多个品种,其中己注册地理标志的农产品26个,使与会代表对地理标志产品有了直观的认识。
通过召开全国地理标志工作研讨会,与会代表增强了对农产品商标注册与地理标志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地理标志保护的具体内容,开阔了农产品商标注册和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思路。与会人员表示,今后要认真贯彻吴仪副总理和王众孚局长的重要批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积极把商标工作向农村延伸,进一步做好农产品商标注册与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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