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工商局在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第二次集中整治行动中发布通告对6个国家10家企业的40件商标进行强力保护 |
热 ★★★ |
| 上海市工商局在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第二次集中整治行动中发布通告对6个国家10家企业的40件商标进行强力保护 |
|
文章来源:中国商标网 更新时间:2008-1-9 11:47:39
 |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和国家工商总局《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方案》部署的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维护上海市的市场秩序和保护商标专用权的良好环境,应法国、荷兰、瑞士、英国、德国和意大等6个国家的10家商标专用权人的请求,上海市工商局于10月21日发出通告,在全市服饰和小商品市场内禁止未经权利人授权,销售LV、路易威登、万欣纪梵希、卡地亚、香奈儿、爱马仕、万宝龙、普拉达、江诗丹顿等40件具较高知名度商标的商品(其中卡地亚为今年认定的驰名商标),对销售假冒上述商标商品的场内经营者和市场主办者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截止11月中旬,上海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6514人次,在全市200多个服饰和小商品市场张贴《通告》3798张,检查市场摊位55273个(次),立案122起,扣留和封存侵权商品45333件,取缔窝点13个,清退售假摊位6家。查获商品主要涉及这次通告中禁售的LV、HERMES、CHANEL、PRADA、CD、DUNHILL、万宝龙、江诗丹顿等8个商标。
上海市工商局的这一举措得到该市有关市场主办者的积极响应。《通告》发布当日,上海市16家市场(企业)联合向上海地区的服饰市场和小商品市场发出倡议,倡议贯彻禁售措施、加强市场管理、拒售假冒商品,倡议不允许市场内销售禁售商标商品,对违反《通告》规定的市场经营者,实行“一次警告、两次清退”制度,倡议对因销售假冒“市场禁售”商标商品而被市场处理或被工商部门处罚2次以上(含2次)的商户,解除进场经营合同或场地租赁合同,清除出市场。这些市场还将翻印的小通告分发到市场内每个经营户手中,并制订了相应的措施,落实《通告》要求,明确责任和目标,对进货商品严格把关,做好进货台帐记录,防止侵权假冒商品流入市场,还在场内设立举报点,鼓励市场经营户和广大消费者进行监督,提供售假线索,营造市场内拒绝假冒侵权商品的良好氛围。
上海市工商局的这次行动有如下特点:一是加大商标专用权行政执法力度的同时,注重抓市场自律工作;二是工作细致,注意沟通。事前、事中、事后均与权利人、市场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三是措施得力,注重实效。如加强日常巡查,注意追根溯源,及时取缔售假存假窝点等;四是通告涉及的国家多、企业多、商标多,产生了较大、较好的国际影响。
|
| 中国商标网 |
|
上一篇资讯中心: “公司+农户+商标”成为促进农民增收的新模式
下一篇资讯中心: 国家工商总局在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中认定73件驰名商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