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率团出访新加坡、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三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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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率团出访新加坡、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三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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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商标网 更新时间:2008-1-14 1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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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贯彻吴仪副总理关于要做好知识产权保护的对外宣传工作的指示,增进与新加坡、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三国政府主管部门在商标保护和竞争政策方面的了解和合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率团于2005年9月22日至10月4日,访问了新加坡、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三国,进行了中国商标保护工作的宣讲,并对三国的商标注册和竞争政策进行了考察。在外期间共进行了四次专题演讲,与有关部门进行了11次会谈。
代表团分别在新加坡、悉尼、墨尔本和惠灵顿开展了中国商标法律的宣讲和对话活动。李东生副局长用英语做了四次题为“中国的商标法律制度及行政执法”的演讲。在演讲中,李副局长系统介绍了中国自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在商标注册和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就,特别指出,近年来在吴仪副总理的亲自领导下,围绕商标保护所开展的专项行动及取得的显著成效。演讲结束后,李副局长还和工商总局法规司司长王学政、商标局局长安青虎等代表团成员共同回答了听众提出的有关问题。四场报告会气氛热烈,与会者提问踊跃。提问的内容广泛,涉及到我国商标保护的“双轨制”、如何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中国商标保护在未来几年中所面临的最大挑战、对奥运会知识产权的保护、外国律师事务所是否可以在中国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将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次数与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相结合、外国企业如何更好地在中国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等问题。出席宣讲会的听众具有广泛代表性,有来自学术界、产业界、商界、银行、律师事务所、政府部门、新闻机构等各界的代表。新加坡《联合早报》、澳大利亚《星岛日报》、《新快报》、《墨尔本日报》、《The Age Business》等多家中英文媒体对宣讲活动进行了采访和报道。
代表团还访问了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三国的商标注册主管机构和竞争主管机构,与其主管负责人进行了访谈和交流,取得了预期的成果。首先,对三国的商标注册和保护、地理标志保护以及竞争法律制度、执法机构、执法情况等,有了重要的掌握和了解。其次,使得我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和行动以及我国对商标注册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及其发展情况、我国竞争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情况以及我局在竞争法执法方面的职能与实践为三国的相关主管机构所了解,对我国的立法和执法情况做了宣传,建立或加强了我局与三国商标和竞争主管机构的联系,为今后这些领域的立法和执法进一步开展合作创造了条件。
代表团还应约与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常务秘书及中澳自由贸易谈判小组官员、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议会秘书长等州政府官员、维多利亚州雇主工商业委员会、新西兰经济发展部首席执行官等进行了会谈,就WTO谈判中的地理标志保护问题以及我国地理标志保护情况、近年来我国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保护情况等主题进行了交流。
此次代表团出访新加坡、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三国,全面了解了外国企业和政府对知识产权的需求和关注的焦点,为下一步更好地落实吴仪副总理的指示精神,加大对外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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