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挥商标监管职能 积极引导农产品商标注册 |
|
文章来源:中国商标网 更新时间:2008-1-9 10:41:44
 |
二是对投诉、举报侵权、假冒“小站稻”证明商标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例如本市某开发公司从辽宁省、黑龙江地区购进了不符合“小站稻”特殊品质的东北大米冒充“小站稻”进行销售,工商部门对其进行了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的处罚,保护了证明商标所有人的权利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但是,保护“小站稻”证明商标的任务仍然很艰巨。由于“小站稻”的身份不菲,使得我国其他水稻产地也将自己的大米冠以“小站稻”之名,以吸引消费者。更有不法商人以次充优,欺骗、蒙混消费者。据我们了解,目前仍有一些厂家生产假冒“小站稻”,这种行为,不但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损害了真正的“小站稻”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下一步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大对“小站稻”证明商标的保护力度,提高这一无形资产的价值,使“小站稻”为天津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积极推动普通农产品商标注册,促进农业实施品牌战略 我市位于渤海之滨,海河下游,历史上就是鱼米之乡,瓜果飘香之地。除稻米之外,还有很多有特点的水果、蔬菜、水产品等。《商标法》修改后,通过工商部门的走访、宣传和服务,商标工作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企业、农民及社会团体、合作社、协会组织的重视,农民注册农产品商标呈现空前的热情,农产品注册商标的数量越来越多,有些已成为名牌产品。 新修改的商标法正式实施的第二天,我市西青区辛口镇沙窝村的一位农民一大早就提着自己种植的优质青萝卜,要求进行商标注册。我市东丽区幺六桥乡种植的西瓜以皮薄、瓤甜而著名,在市场上有非常好的信誉,近年来假冒现象严重,为此,他们特意注册了“大辛庄”商标,使该乡的西瓜在京津地区销售量大增,瓜农真正得到实惠,去年全乡种植5000亩西瓜,收入达到了500万元。我市北辰区种植的芹菜棵大、茎实、无筋,很受消费者的欢迎,在工商部门的宣传、指导帮助下,北辰区种子公司注册了“BaiMiao”商标。另外,在工商部门的引导下,我市有特色的一些种植、养殖业农产品都进行了商标注册,如在水果上注册的“胡张庄”、“盘山”、“台头”、“七里海”等商标;在水产品上注册的“高庄”、“杨家泊”等商标;在花卉上注册的“曹庄”商标等。截止目前我市已注册种植、养殖业农产品商标100多件。这些农产品商标的注册,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将会起到促进农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提升农产品品牌形象,带动地方经济,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积极作用,我市农字号商标战略正在稳定实施过程之中。
上一页 [1] [2] |
| 中国商标网 |
|
上一篇资讯中心: 实施商标战略 打造“平谷”鲜桃品牌形象…
下一篇资讯中心: 强化证明商标管理 提高安吉白茶品牌效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