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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保护需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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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保护需要注意的问题           ★★★
地理标志保护需要注意的问题
文章来源:中国商标网 更新时间:2008-1-9 10:27:55
养,品种不同放养时间也不相同,每只家禽的放养范围为10平方米;饲料为谷类、奶制品和在自然界觅食的小虫及昆虫。为保证质量,布莱斯家禽行业办公室对饲养的地域和条件严格界定和监督,并规定了一系列认证标准。如:1、全身羽毛,包括公鸡的颈羽均为白色;2、鸡爪为兰色,非常光滑;3、鸡冠为红色,有很大的锯齿;4、皮和肉均为白色;5、左爪有认证圈,标有饲养者的姓名;6、脖子底部贴有红、白、兰三色封条。布莱斯鸡仅整只出售。
  法国干邑是世界著名的葡萄酒原产地。法国1909年5月1日颁布了法令规定干邑的地理范围,1938年将这个地理范围划分成6个葡萄生产区。只有在这6个区生产的葡萄才可以用来制作干邑的葡萄酒。同时规定了严格的标准。葡萄品种:白玉格尼、白弗勒、高隆巴。榨汁:专门的榨汁器,不能破坏葡萄的籽影响发酵。蒸馏:从每年的11月15日开始,到第二年的3月31日止。这一时间段以上的不能成为干邑。二次蒸馏,第一次得到30%的原液,第二次得到最高72%的原液。陈酿:只能用利木赞的橡木桶进行陈酿。同时,对用做干邑葡萄酒的葡萄,每亩种植多少棵,每棵结多少果穗,每穗结多少颗粒,每亩产量的上限都有严格的规定,超过的产量不能用于制造原产地名称的葡萄酒。甚至酿酒工艺过程中的翻动橡木桶仍然延用传统的人工方法,而不使用机械。正是这样严格的管理和操作,保持了法国原产地葡萄酒享誉世界的品质和独特的法国酒文化。
  葡萄牙作为地理标志受保护的波尔图葡萄酒享有世界声誉。其从葡萄的种植至葡萄酒的酿造工艺仍然延袭几百年来的历史传统,基本不使用任何现代化工具,并且都有严格的质量标准。波尔图葡萄酒地理标志的管理组织除制定严格标准外,还定期组织专门人员对港口、超市甚至国外市场销售的波尔图葡萄酒进行抽样调查。这些措施不仅保证了波尔图葡萄酒的原汁原味,而且保存了本地文化。
  以上这些做法非常值得我们借鉴。地理标志商品是历史形成的,是祖先留给我们的一笔物质的、文化的宝贵历史遗产,我们要倍加珍惜爱护、发扬光大,并以之传诸子孙,否则对不起祖先和后人。要牢记龙口粉丝、金华火腿因部分企业粗制滥造、以次充好导致自毁声誉的教训。
  三、准确界定适用地理标志保护的商品范围
  地理标志的概念源于欧洲。欧盟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农产品食品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名称保护条例,葡萄酒和烈性酒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名称保护条例等。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名称保护的商品范围主要涉及农产品、食品、葡萄酒、烈性酒等。
  比如,法国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所保护的商品主要是:羔羊、鸡、奶酪、黄油、橄榄油、红皮蒜、核桃、苹果、黄李、香精油等。
  英国主要是:牛、羔羊、奶酪、苹果酒、梨酒等。
  西班牙主要是:肉、腊肉、火腿、奶酪、橄榄油等。
  据了解,欧盟一些国家提议将工业品也纳入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的保护内容,但此事尚处研究阶段,未有明确说法。目前,欧盟未将工业品纳入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的保护范畴。
  法国曾经保护过矿泉水,但现在已将矿泉水排除在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名称适用的商品之外。也就是说不再通过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名称的方式保护矿泉水。理由是矿泉水仅仅是一个开采问题,不存在任何人文的因素。
  我国自1994年将地理标志纳入商标法律保护范畴、1995年开始接受地理标志注册申请以来,截止今年5月,已经注册地理标志110件。通过地理标志保护的商品除香梨、芦柑、密桔、柚、橙、茶叶等农产品外,还包括烟花爆竹、瓷器、煤、石雕等手工艺品和矿产品,此外还有在水晶、玉石等矿产品上要求地理标志保护的注册申请处在审查之中。目前,我国通过或申请通过地理标志方式保护的商品范围已经大大超过了欧盟国家和美国。因此,什么商品具有地理标志的性质,什么商品不具有地理标志的性质,什么商品可以通过地理标志保护,什么商品不应该通过地理标志保护,尚需深入研究,充分论证。总之,不要一说推动地理标志保护,就不管三七二十一,把什么都装到地理标志这只筐里,结果什么东西都是地理标志商品。中国有句老话,叫做“过犹不及”,超过了、过头了和没有达到,其性质是一样的。
  我认为: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参考其他国家的做法,适用地理标志保护的商品范围,原则上目前不宜超过农产品、食品、葡萄酒、烈性酒的范畴。当然,瓷器、刺绣等历史悠久、具有中国特色的产品是否适用地理标志保护还需认真研究。矿产品则一般不宜纳入地理标志保护范畴。
  四、准确界定地理标志的专用权范围,切实做好地理标志的保护工作
  《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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