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江银耳”证明商标 助农增收奔小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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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商标网 更新时间:2008-1-8 9: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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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农业、林业、工商、物价、质监、科技主管部门都是银耳产业化建设的主体。在商标运作中,通江银耳协会在通江银耳证明商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主动联系,加强沟通,及时解决银耳产业化中的具体问题。如农业部门的产业化发展规划、林业部门的砍棒计划、工商部门的市场净化、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质检部门的银耳标准、科技部门的先进技术的引进和推广,都与银耳产业化建设密不可分。只有加强协作,使通江银耳协会成为耳农与党政对话,党政与群众联系的桥梁,才能为通江银耳生产加工经营创造一个宽松发展环境。 通江银耳证明商标使用近三年来,通过打造品牌,促进了银耳生产发展,取得了较好经济效益。品牌效益平均每年增加20%,产量年增10%,产值年增31%,利税年增14%,耳农人均增收100元,极大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三、健全监督检测制度,确保银耳质量安全 近三年来,通江银耳协会建立了严格的证明商标商品检验、监督制度,做到了使用规范,管理有序,使用商标中无假冒伪劣商品,无转让、馈赠商标事态,无拒绝注册人监督检测产品质量情况。 1、坚持实地考察制度。使用人提出申请后,注册人即对申请人的生产情况、原材料、规模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在15天内作出《考察报告》,符合使用条件者,方可按程序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办理《使用证》,取得使用资格。 2、落实《通江银耳使用管理规则》,对通江银耳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等指标,使用人必须按《规则》的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和经营。 3、实行样品送检制度。使用人在经销银耳时,使用前和使用中必须向注册人呈送银耳样品,经严格检验,符合《通江银耳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指标,方可进入市场,其样品由注册人存档。擅自改变标准应依法追究责任。 4、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通江银耳协会邀请富有通江银耳检测经验、有一定事业心、责任感的生产经营专业人士10名,作为通江银耳质量业余监督员,常年负责对通江银耳质量监督,协会对举报假冒伪劣产品的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5、健全常年抽查制度。对产品质量一季一查,对商标使用情况半年一查,对商标使用证一年一查。 四、抓证明商标纵深发展,切实加强商标保护 近三年来,通江银耳协会做了大量工作,证明商标对银耳产业化的助推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但与证明商标应有作用相比,还有相当差距,按照“十年内把‘通江银耳’证明商标发展成全国驰名商标”目标,还面临极大挑战。需要解决两个必须逾越的问题。 一是资金问题。因资金不足,导致目前通江银耳证明商标运作存在两个不到位:1、宣传途径不到位,原计划在中央和省电视台、报纸开展宣传,因资金问题未能实施;2、商标发挥作用的范围不到位,现在还只局限于西部地区,南方和北方城市未涉足。 二是证明商标保护问题。在商标管理部门工作调研中,通江银耳协会作为商标注册人,提出了建议:健全相应机制,确保证明商标的管理和保护。 1、建立全国性维权打假制度,对注册人提出的侵权案件能及时有效予以处理。 2、建立商标管理部门和商标注册人的联络制度。 3、健全定期培训交流制度。商标管理是一门学问,证明商标更是一门新的学问,定期培训交流,很有必要。 4、建立统一宣传制度。一个省的证明商标集中在电视台、报纸宣传,效果会更好,费用会更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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