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积”商标与“嘉积鸭”品牌引起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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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商标网 更新时间:2008-1-7 11: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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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月,广东人黄某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注册“嘉积”商标申请,使用于第29类商品。今年2月7日,按照法定程序,国家商标局向社会公告已经通过初审的“嘉积”商标,公告期为3个月。也就是说,如果在今年5月8日之前,没有人对此注册提出异议,黄某将合法拥有“嘉积”这一商标,今后任何个人或是企业在肉类制品上,未经许可,不能再冠以“嘉积”两字,否则,将视为侵权。 4月2日,媒体报道了这一事,在海南,尤其是在琼海市,引起不小的震动。“嘉积”商标一旦注册成功,闻名岛内外的“嘉积鸭”将没有资格再称为“嘉积”鸭,海南四大名菜之一的“嘉积鸭”将面临从字面上消失的危险。4月28日,琼海市政府紧急向国家商标局对该商标的注册提出异议。一场品牌保卫战拉开。 通过这件事,不得不引起我们认真的思考。 思考之一:“嘉积鸭”这一经过群众智慧长期沉淀培育出来的品牌,之所以在当地长期没有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最终却被一外地人抢了先,除了对品牌保护的不重视外,还有更深层的原因。“嘉积鸭”的形成不仅依托嘉积地区特有的自然条件,而且凝聚了嘉积地区无数饲养和经营者长期以来的付出。对于这样一个品牌,实际上是一个共有品牌,是所有嘉积鸭饲养和经营者的公共财产。如果有哪一个当地人将其申请注册,作为个人专享的品牌,无异于将公共财产掠为己有,势必激起众怒,难为大众所容,所以任何当地人对注册“嘉积”商标,只能是有心无胆。但是,久拖不注,被人抢注只会是迟早的事。市场就是如此现实和无情,而且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 思考之二:“嘉积鸭”作为公共财富的品牌究竟该由谁来进行保护?为保护象“嘉积鸭”这样的共有品牌,需要品牌所在地政府部门负起责任。毕竟提供公共服务是现代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可以由政府部门牵头组织诸如协会之类的组织,负责申请商标注册,把品牌变为注册商标。品牌只有取得了专用权,才有可能获得进一步的升华,获取更大的市场效益。如果任由个人或企业随意注册可能会造成品牌的弱化,这实际是对品牌的损害。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应该积极争取品牌的注册,并制定严格的管理标准。 思考之三:地方政府或行业协会等组织作为商标的所有者,应将“嘉积鸭”注册为证明商标,这有利于保证“嘉积鸭”质量,也有利于“嘉积鸭”品牌的保护。但是,要注意解决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对注册证明商标热情不高的问题。因为这些部门申请注册的证明商标,其主要特征是拥有者不是使用者,使用者不拥有商标权。虽然商标的使用者一般也会向拥有者支付一定费用,但就目前国内的市场环境而言,不少部门和组织显然不会相信真能如愿收到这一费用。 通过对此案例进行思考,对引导和推动商标注册,保护传统品牌工作有不少启迪。就此,我们制定了引导商标注册,实施商标发展战略的计划,并着重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以省政府的名义,召开全省商标注册推进会。各市、县政府领导参加,省政府领导与会强调商标的重要性,同时请专家到会讲座;二是组织召开经济专家、企业家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座谈研讨会”,以此推动对商标品牌的进一步认识;三是同我省主要媒体联合开避“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系列宣传报道。在《海南日报》上进行整版反道或专题报道14期,在海南电视台播放60次;四是编印《引导商标注册实施商标战略服务手册》3000本,免费发送给企业和个体户;五是对我省的品牌,尤其是农副产品品牌进行清点,列出扶持重点,并将责任目标落实到各直属局。同时对重点扶持的地理标志农副产品进行建档、跟踪服务。目前我省已向商标局申请了“临高乳猪”、“海南绿橙”等证明商标;六是结合总局下发的关于《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方案》,在全省开展保护商标专用权行动。据统计,全省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74宗,没收侵权商品1672件,没收侵权商标标识21755件、罚款金额34.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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