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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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商标网 更新时间:2008-1-4 11: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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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重庆召开全国地理标志工作研讨会,主要研讨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问题。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会议上专门研讨有关农产品、农民的问题,是因为“三农”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中,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都予以反复强调。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即“中央一号文件”中指出:农民增收问题“不仅关系农村社会进步,而且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并要求“各行各业都要树立全局观念,为农民增收贡献力量”。增加农民收入,是事关大局的大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国务院的一个工作部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责无旁贷。 商标管理是国务院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商标法》也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职责。因此,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充分发挥工作职能为农民增收做贡献的一项重要而光荣的任务。去年12月21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提出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要继续“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今年8月10日,吴仪副总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送的《关于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的报告》上批示:“这份报告写得很好,你们作了大量工作。运用商标和地理标志来促进农民增收这是个好办法。运用国际规则保护和发展农产品,促进农产品的增值和规模经营,望你们切实抓紧落实。” 国家工商总局王众孚局长在今年5月批示,要求将地理标志工作作为商标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加以部署落实,并在6月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重点查办侵犯地理标志专用权的商标违法案件。在接到吴仪副总理的批示之后,王众孚局长又批示:“请遵照吴仪副总理的重要批示,继续抓紧抓好这项工作,真正把好事办好。”因此,做好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工作的意义十分重大。这次工作研讨会实际上是一次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研究和部署工作,但是由于这项工作还比较新,大家对这项工作的理解还不完全一样,有些同志还不是很熟悉,所以有必要通过研讨加深对这项工作的理解,统一大家的认识。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对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作用 商标本身是有价可估的无形资产,可以为相关的产品提供附加值,而且是无限地提供附加值。同样一个商标,用在一件商品上,给一件商品增加附件值;用在一万件商品上,给一万件商品同样地增加附加值。商标的这一属性适用于所有进入市场的产品,包括农业产品和农业服务产品。商标在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在城市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效益,商标意识不断增强。但是,目前农村的商标意识相对较弱。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商标为其它产业创造的效益,同样也能够在农业和农村实现,实实在在地促进农民增收。 (一)农产品商标在促进农民增收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是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搞活农产品流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要成为商品走向市场并参与激烈的市场竞争,就离不开商标和进行商标保护。商标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的作用十分重要。国务院研究部门的一份材料显示,在农民所有增加的收入中,农产品的收入占44%,是农民增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运用商标帮助农民增收,首先要体现在农产品上,要把农产品商标这项工作推向前进。具体来说,农产品商标在促进农民增收当中,主要能够发挥以下几项作用: 1.带来产品增值。商标一旦和农产品结合,就产生品牌效益,商标的无形价值即可向产品转移,然后通过市场变成了附加值。农产品在没有商标的时候是一个价,有了商标以后可能就是一个更高的价,这使得农民完全有可能在农产品数量不增加的情况下增加收入。新疆的皮亚满石榴,在申请注册商标前,一亩地的产值是700元,在申请注册商标注意提升产品品质后,现在的产值是2000多元。遂宁的川白芷、南充的黄花梨、广安的柚子,在利用商标进行经营后,价格都在上涨,少的翻一番,多的增长20倍。《人民日报》上刊载的《品牌农业鼓了农民钱袋子》一文,报道山东枣庄的农民在一种芸豆上注册了商标后,不仅收入马上增加了,而且种植面积也扩大了,并据此得出这样的结论:“有牌子才能闯市场,有市场才能赚到钱。”枣庄市的商标鼓起了农民的钱袋子。 2、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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