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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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商标网 更新时间:2007-12-24 9: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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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切实保护注册人和农产品生产者的利益。对于已经核准注册的农产品商品和地理标志,要指导注册人规范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使用行为。对于侵权行为,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职能,加大查处力度。只有这样,才能给合法注册人以信心。在今年部署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中,也提出要对地理标志加强保护,这实际上是保护农民利益。
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的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按照吴仪副总理和王众孚局长关于地理标志的重要批示,把这项工作切实抓紧落实。做好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工作,意义重大,任重道远。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信心,奋力开拓,扎实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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